长江商报消息 “马上要抄表了,估计这个月会多交七八十吧。”阶梯电价执行满月,虽然供电公司的抄表工作刚刚开始,不过细心的市民已经开始在网上晒出了自家的用电量。有细心的居民详细记下近几个月来的电费,对比之后发现阶梯电价实施后,加上季节因素,电费相对走高,但大多居民表示仍在可接受范围内。
正值夏季高峰,电费飞涨
家住硚口的刘先生是三口之家,他有记账的好习惯。根据刘先生的记录,自家电表6月份的起止码为26850度、27080度,用电量是180度,总共花了103.14元。7月份的电表单还没发放到各家各户,不过他自己看到的止码是27333度,用电量为303度,需要缴费174.234元,算下来一个月要多交70多块。
刘先生表示,还有一个重要因素是7月份空调天天开,本身比六月份用电就多。他说,“单计算阶梯电价一项,实际上多交了6.05元,还是在可接受范围内的。”
同时,为了应对阶梯电价,刘先生还把家中的热水器换成了燃气热水器,又把主卧的空调换成了变频空调。否则,按照过去夏季每个月600多度的用电,电费不知道要翻多少倍。
城中村“涨电价”投诉激增
家住武昌龙家湾的林小姐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武昌一城中村租房,令她头疼的是,租房遇到第一个问题就是比普通居民“高得不合理”的水电费。
据她所述,在城中村租房,7月以前就是一块钱一度,实施阶梯电价后基本上涨到了一块五一度,价格远远超出阶梯电价的最高价(第二档0.623元,第三档0.873元)。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城中村基本上是一个户主在供电公司申报一块电表,但一个户主下面有20到30个租户,这样一个电表上往往有上千度电。除了租户各自的用电量,还有一些损耗,户主不愿意承担这一部分电损,就通过加高电价的方式让租户来承担。如果租户在承租前不同意这样的用电价格,很难租到合适的房子。
面对近期众多城中村用户投诉电话,武汉供电公司称,供电公司只按照房产证执行一户一表,租客与房东属于租赁关系,房东向租客收取电费是自主行为,建议租客与房东相互协调解决。物价部门称,目前已出台相关规定,租户最高电费不得超过0.873元,建议电费“被高价”的用户直接向物价局投诉。
据了解,由于阶梯电价的推行,在国内多地都出现了城中村房东涨电价的情况。专家指出,监管城中村电价是物价部门无法推卸的责任,不能让阶梯电价的执行造成最后伤及部分低收入群体的负面效果。
面对新标准居民疑惑多
一个月来,本报接到不少读者投诉,表示家里电表转快了,或者看不懂抄表日期,对此武汉供电公司营销部一一给予了解答。
表号尾数604的用户认为,抄表日期与实际划表日期不一致,相隔一周左右。他对此有疑问,“是不是抄表员故意少抄,好把多的电量都加在阶梯电价实施以后?”
武汉供电公司营销部责成相应营业所检查后发现,这是“抄表周期与用电周期不同步”的一个典型例子,实际上并没有多收用户的钱。武汉供电公司对全市居民的抄表收费是从每月5日开始,一般到每月25日结束,一般当天抄表后第二天下发电表单,居民也不可能每天守着看表单到了没有,这就有了“时间差”。等到居民看到表单可能跟抄表日期已经隔了一段时间。
双月抄的用户,8月份暂时不会收到表单。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用户,分档电量是上述电量标准的两倍,即一档电量有360度。预付费电表居民用户,暂时以年为周期计算阶梯电价,相当于预交电费时,一年内可累计买2160度的一档电量;2161至4800度的电,按二档电量电价付费;超过4800度,按三档电量电价付费。今年剩下的半年,一档电量为1080度。要注意的是,分档电量不能跨年使用。
◇记者支招◇
节电小常识
根据上文中刘先生的测算,家人每天洗澡,用电热水器每个月要多消耗300度电,大概花费200多元。换成燃气热水器后,每天天然气表走字大概在0.8个单位,用气每个月要花60元。相互抵消折算,能省下150元。
“变频空调比定频空调省一半电,如果空调使用频率高,使用时间长,变频空调节能性价比较明显。”刘先生说,使用变频空调后,他发现一晚上开10个小时的空调,用电大概只在4度左右。
此外,LED电视要比等离子电视省近一半的电,而且LED电视的使用寿命也更长。与普通冰箱相比,变频冰箱可降低能耗38%以上。专家称,冰箱里的东西放得越满,冷气越不流通,会增加耗电量,冰箱里的东西最好不要超过冰箱容量的80%。
居家的人们则给出了更多的节电方法,饭熟后及时拔掉电源,防止电饭锅自动通电加热;同时用温水或热水做饭,节省电量;电视机的亮度也调低,可以省不少电。其它的微波炉、电饭煲等家用小家电看似个头小,功率却不小,不用的时候,也应该拔下插头彻底断电。
◇算 账◇
对比电价调整后的花费,记者也小算了一笔账:如果居民用电量控制在200-300度这个区间,每个月增加的电费为1-6元;如果控制在300-400度这个区间,则每个月增加的电费为6-11元;如果用电在400-500度,则每个月增加的电费为11-41元。
本报记者 徐靓丽 实习生 李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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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湖北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试行阶梯电价。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第一档为0—180千瓦时/户/月,第二档为181—400千瓦时/户/月,第三档为超过40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提价0.05元,第三档每千瓦时则提价0.30元。 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的用电量开始,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度免费用电量。
制图 徐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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