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名男子两次都将钱包忘记在银行的自助取款机上。可幸运的是,这位“马大哈”两次都能遇上好心人,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都顺利地找回了自己的钱包,而且钱包内分文不少。8月1日下午,男子从秦虹派出所领回自己的钱包,表示一定要改改自己的忘性。
8月1日下午5点半,市民王先生在大明路建设银行的ATM机上,捡到了一只钱包。钱包里面装有10多张银行卡,以及现金2700元,但没有身份证,一时找不到失主,只好报警求助。
秦虹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谢过王先生后,将遗失的钱包带回派出所,准备次日到银行查找失主。当晚6点半左右,派出所接到另外一位市民报警,他称一个小时前在大明路建行取款时,将一只钱包遗忘在ATM机上,请求民警帮助他找找丢失的钱包。
民警随即询问钱包的外观、现金数额及银行卡的情况。对方一五一十地描述了自己的钱包、包括里面的钱、卡情况。这与刚刚带回所里的钱包一摸一样。“你不要急,刚才有市民在银行ATM机旁捡到一只钱包,可能是你丢失的,你来认一下。”民警在电话里说道。
不一会儿,一个满头大汗的小伙子来到秦虹派出所。经过进一步核实,该钱包确实是小伙子丢的。小伙子接过钱包,连声道谢,并执意索要捡到钱包人的联系方式,表示要当面酬谢。他告诉民警,当日下午5点多,因业务需要,他到银行取款,此时银行柜面已经停止接待,只好在ATM机上取款。随后,他将取款直接放入随身的挎包中,匆忙间粗心地将钱包遗忘在ATM机旁,直到事情办好才想起来,立即返回寻找,但钱包不见了。
民警在核对小伙子身份时,发现今年一月份,他在河西万达广场旁的建设银行取款时,也将钱包遗忘在ATM机旁,结果也是被好心人发现报警送还的,钱包内同样分文未少。为了给小伙子长点记性,民警一再嘱咐小伙子以后做事千万要细心,不能丢三落四。
通讯员 徐涛 鲁斌山
扬子晚报记者 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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