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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邱延波 通讯员 刘晓培
东方今报郑州讯 酒驾出事,酒友也要担责。近日,巩义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去年6月,巩义一工厂厂长王林召集陈辉及其他五名工人吃饭,陈辉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过一段过沟公路时,因下水道盖板损坏掉入沟中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林与其他工友应承担30%的责任。
法官提醒读者:“酒友”不要强迫性劝酒,要进行必要的劝诫,对方醉酒后也要履行必要的照顾义务,否则,“酒友”也承担法律责任。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李鹏勋】【打印】【顶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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