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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政经@邓聿文专栏
□邓聿文 北京
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把稳增长放在经济工作的最重要位置。而在目前的情况下,稳增长离不开实业的发展;实业又离不开民企。故而,今年国家对民企确实表现出了应有的重视,比如在国务院3月要求与民间投资“新36条”有关的部门上半年必须出台实施细则后,各部门都加紧出台细则,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从42个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看,对民资进入垄断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在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突破和新意。例如,实施细则不仅明确了准入范围,而且进入的行业更加具体,对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途径和方式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不过,正如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所表示,在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实施细则全部出台只是第一步。
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在铁路、市政、能源、电信、卫生、教育等传统的行业和领域,民间投资的比重一直较低。例如,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中比重仅占13.6%,在教育中仅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仅占11.8%,在金融业中仅占9.6%。这些行业和领域直接与民众的生活和需求息息相关,它们在很多地方,基本上是被一家或数家国企所垄断,其后果是质次价高,服务态度差,关键时候会带来很大麻烦。像这次北京暴雨,公共服务方面暴露出的不少问题,就跟相关行业的垄断之弊息息相关。
然而,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也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国家的政策扶持上,否则,它们也有可能成为国企的翻版,丧失竞争力。事实上,在“新36条”的实施细则全部出台后,过去构成民企发展主要障碍的准入门槛问题,现在已不是主要的阻碍因素了;真正影响民企发展的,是国企在垄断领域的既成高壁垒事实,以及民企自身的创新能力。客观地说,虽然民企的经营机制比国企灵活,股权结构比国企更有利于创新,可是,经过过去十几年的改革,国企在经营机制和股权结构上也有很大改观,加上受惠于国家政策的扶持,如今很多国企在本行业都做到了数一数二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民企要想在创新能力上全面超越国企,恐怕很难。
所以,要想让民企发展壮大,仅仅破除准入门槛、给予政策扶持还远远不够,还有一个对国企的再改革问题。只要不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就应该向民企开放股权和经营权,民营资本就可以介入国企的运作。这就需要国家在民间资本如何介入相关产业领域、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以及行业竞争规则等方面,出台一个指导意见。从这个角度看,民企的发展实际上取决于国家对国企的改革。
如前所述,民企自身也有一个提高创新能力的问题。以前办企业,可能靠吃苦就能起来,但现在不行。现在需要有很多的创新,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重视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视员工的福利和权益,持续地进行管理和技术创新。因此,民企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动积累资本、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切实提高“破门”、“进门”能力。
总之,在稳增长的背景下,对民营经济的发展,我们要有紧迫感,但也不能急于求成。国家需要为民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民企也要增强自身的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苦练内功、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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