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抓获
本报讯(记者 红珊 通讯员 朱海涛)借职务之便,将村里安装太阳能路灯款项24万元占为己有。近日,唐山市丰润区火石营镇两个村的书记、主任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警方抓获。
今年4月30日,唐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群众报案称,丰润区火石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孙某某、主任霍某某在任职期间涉嫌多项经济犯罪。丰润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将其二人在任职期间的所有村集体账目依法进行了核查,从中发现该村太阳能路灯安装过程中款项有异常。专案民警依法调取了路灯安装单位的相关证据,在铁证面前,孙、霍二人终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2010年5月、8月间,二人串通,利用职务之便,将本村的太阳能路灯安装款2.8万元、修路款1.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专案组在对相关证据进行深入调查时发现,该镇另一村党支部书记马某某、村主任刘某某同样涉嫌经济犯罪。7月30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刘某某落网。经审,该二人对2010年5月、8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借本村安装太阳能路灯之机,采取多报少付等手段将安装款20.1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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