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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宜春讯 记者陈国菊报道:本报于7月3日刊发了《管道通了两月燃气价为何还未调整》一文,报道了管输天然气开通后,市民热盼降价一事。3日,记者再次从宜春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为顺应市民的需求,在听证会拟出的调价幅度基础上,经报市政府批准,宜春中心城区管输天然气销售价格较大幅度下调,并已从1日起实行新的燃气价格。
据悉,随着西气东输工程管道天然气通达宜春并正式供气,宜春中心城区天然气采购、运输、销售等成本明显下降。在7月18日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所拟调价格基础上,经宜春市政府批准,该市物价局从1日起下调宜春中心城区管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的具体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气由每立方米4.35元下调至3.25元,非居民用气(不含车用气)由每立方米5.80元下调至4.10元。对经民政部门依据相关程序确认的中心城区低保对象实行优惠政策,即每月每户用气量在6立方米以下(含6立方米)的执行每立方米2.60元的价格,超过6立方米以上部分按每立方米3.25元的价格执行。
同时,鉴于目前汽车加气不能接用管输天然气,气源仍然需用槽车从湖南等地购入,宜春中心城区车用气仍按执行每立方米4.70元的价格,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的波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另行确定价格。
据物价部门相关人士称,此次价格调整,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不含车用气)的销售价格降幅分别为25.29%和29.31%,按2011年居民用户月均用气量13.58立方米测算,居民用户每年可减少费用支出179.28元。按2011年生产经营者用户月均用气量1144.67立方米测算,生产经营者用户每年可降低生产或经营成本2335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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