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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8月6日电(通讯员 邓七一)8月1日,又到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抽选地区向省检察院报告工作的时间,今年“中标”的是武汉、黄石、黄冈、咸宁、恩施五地。“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是这五地检察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报告工作的主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2月提出从五个方面深化检察改革的任务后,湖北省检察院将要求细化,并确定了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的七项措施,即健全完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探索实行“两个适当分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健全完善与政法部门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机制;健全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规范文明执法“倒逼”机制;探索建立预防诉讼违法行为工作机制。
报告会上,五地检察院检察长逐一报告了2009年以来积极、稳健地推进落实中央、高检院及省检察院出台的检察改革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其中黄石市检察机关积极在规模较小的基层检察院推进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工作,“小院内部整合改革”方案获黄石市编委同意,即撤销4个城区检察院现有内设机构,设立“批捕公诉部、职务犯罪侦查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和综合管理部”五个部,核定科级领导职数,该市检察机关“小院内部整合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整合”迈进。湖北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就各自分管的工作,对五地检察院的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进行了点评。
列席会议的五地省级人民监督员认为,湖北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改革颇有特色,他们亲身感受到本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非常大、效果好,创造了廉洁高效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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