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日前就《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征求意见,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此举引发社会热议,一纸协议能否根治屡禁不止的“红包”痼疾?“红包”现象,患者有怨言却要送,医生不情愿却在收,到底何时才能跳出这一怪圈?
桌面签字只是走形式而已?
对于卫生部此举,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饶克勤说,用明文规定告诉患者和医生,送“红包”和收“红包”都是不可取的,对于规范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是必要的。
然而,北京市人大代表、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强磊表示,“红包”本身就是暗箱操作的,怎么会写在书面上呢?这是道德问题,应该靠良心去做。“桌上签协议,只是走形式而已。”
记者在北京、深圳等地采访了一些医生,他们表示,中国是人情社会,人们习惯了办事给人家一些好处,实际上很少有医生主动向病人索要 “红包”,病人大都是自愿的,因此这与违法犯罪是两回事。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会分会主任委员、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主任贾继东则认为,患者发自内心尊重医生的医术、医德、人品表达感激送“红包”的数量不会太多。更多的患者是“从众心理,不送‘红包’不放心,怕不送得不到好的服务”。另外一种可能是,患者想得到额外更好地服务,比如提前住院、提前手术等。
“红包”直接损坏医患关系
记者在医院采访时,有医生表示,医生是个高风险、高门槛、高强度的工作,收入并不高,“红包”是劳动价值的扭曲体现。
贾继东认为,医生的劳务价值没得到体现确实是问题,要改革,但是不能通过收“红包”来改。如果依靠收“红包”弥补劳务价值不足的损失,无异于饮鸩止渴。
如果对医生不能依靠政策规定获得体面的收入,用“红包”形式提高收入,最直接的是损坏了医患关系。
有人担心自己不送红包就可能得不到好的服务?贾继东说,主要是因为医患间缺乏信任。医院的运营体制存在问题,非营利性医院客观上存在趋利性。而医院自己挣钱的来源主要不是靠技术,而是靠卖药和检查费用,因此过渡用药和检查一定程度上存在。
桌上协议与桌下改革并举
多位专家表示,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医生不收“红包”,有更高的合法收入,拿“红包”的医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磊等一些法律界人士指出,医务人员收红包,相当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触犯了刑法,是犯罪行为;送红包也是行贿行为;如果有医务人员表现出“不给红包就不好好手术”的态度,就是罪上加罪,变成“索贿”。
贾继东、北京儿童医院血液病中心主任医师郑胡镛等认为,仅仅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约束力,行之有效的是严格的法律约束和监管机制。郑胡镛认为,调整现行的医生收入体系,正确评价医生的劳动价值,是解决医生“收红包”和根除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关键所在。
(据新华社北京8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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