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6日电 综合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一位李姓男子两年前参加澎湖县初中教师甄试,发现语文科有一题选择题答案“心无旁鹜”,与台当局教育部门版本“心无旁骛”不同,害他总分少0.4分落榜,向澎湖县府诉愿无效,提起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昨判他胜诉,要求县府重新计算分数。
李姓男子以0.11分之差,未达录取标准,官司胜诉后可加0.4分,超过录取标准,他打官司时除争取分数,并希望法官判决因“命题错误”送分,录取他为正式教师。法官表示,重新计分是包括所有考生在内,县府应适法处理李考试名次,其它考生名次也会有变动,无法直接判决李男“录取”。
李姓男子目前在高雄市初中当代课教师,他昨天表示,很高兴官司胜诉,这两年打官司花的心血总算没白费,但他也了解,就算打赢官司,也不见得就能如愿录取初中教师,“打这场官司,不是我个人问题”,而是攸关语文教育,他提出的证据是教育部门的标准。
澎湖县教育处长郑嘉薇说,答案公布当天李姓考生没提出疑义,却在收到成绩单后才质疑,“这不是答案问题,而是程序问题,县府会上诉”。
澎湖县前年7月办理初中教师甄试,其中语文科试题:“下列何者正确:(A)按部就班/固步自封(B)真膺莫辨/拳拳服赝(C)墨守旧规/寞寞耕耘(D)好高骛远/心无旁鹜”县府公布答案为(D)。
李姓男子提出异议,指县府答案“心无旁鹜”与“教育部”版本“心无旁骛”不符,一是鸟部、一是马部,这题没正确答案,应一律送分,他的加权总分可因此增加0.4分,达87.04分,超过最低录取标准86.75分。
他向澎湖县府提出诉愿,甄试委员会坚持答案没错,县府驳回诉愿,他不服只考取备取第二名,提起行政诉讼。
甄试委员会答辩说,心无旁骛向有“拥马派”和“拥鸟派”论战,心无旁骛或心无旁鹜都正确。法官指出,“教育部”语文推行委员会2004年就已函示审订为“骛”字,甄试委员会应以“教育部”标准认定,该选择题没有正确答案。
余光中:形容专心 用“骛”较正确
形容一个人很专注,究竟是心无旁“鹜”或心无旁“骛”?台湾中山大学教授、诗人余光中表示,他没查过字典研究,但形容一个人东想西想会用“心猿意马”,他认为形容专心,用“骛”较正确。
台湾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季旭升在他所著《汉字说清楚》一书中指出,岛内现有的工具书,心无旁“骛”或心无旁“鹜”这两写法都出现过,情势有点乱,学校语文老师分成两派,一派拥马主张“骛”,一派拥鸟主张“鹜”。
根据字义解释,“骛”是马乱跑,动词,“鹜”则是野鸭,名词。曾国藩在致方宗诚书中曾写“望阁下无因鄙言而旁骛骈枝,翻失故步”,李鸿章格致入门序“西人毕生致力于象纬器数之微,志无旁骛”。因此季旭升认为,“心无旁骛”应以部首是马的“骛”比较合理,写成鸟部的“鹜”应该是假借。
“一般而言,两个都通用!”高雄中学语文老师吕兆益说,如果在做一件事情时,突然有马儿跑过,当然会受影响;不过《孟子》中也有“心有鸿鹄将至”说法,用“鹜”似乎也通。
他表示,若要依照“教育部”版本“心无旁骛”来教,他会要学生想象“马儿体型比鸟大,跑过身边却浑然不觉,代表很专注”;至于趋之若“鹜”,可想象一群雁鸭飞过去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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