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在前不久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时,胡振鹏委员提出,应建立为老服务人员的诚信体系。
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这一条写得很好。”胡振鹏委员说,但是当前保障老年人权益面临的问题是保姆难请、住院陪护者难请。
他建议,把这一条规定得更加详细,展开一点。一是要支持和扶持为老年人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的发展。现在,找一个保姆都是个人到市场去找,成本相当高,还不见得找得到放心人,要支持这方面中介组织的发展。二是通过老年人服务机构和中介组织建立一个为老年人服务人员的诚信体系。现在不是请不到保姆,而是请来的保姆不放心。要通过老年人服务机构或中介组织建立起诚信体系。三是加强对老年人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不管是居家养老也好,还是到养老院去养老也好,都要有人服务,而且现在我们最缺少的就是服务人员。老年人服务业是一个很大的产业,应大力支持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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