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的总经理以高额利率为诱饵向社会人士吸收存款,可是到了还款日期却连本金都还不了。7月29日晚,包头青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了涉案金额达1370余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昨日,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包头青山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男,1959年10月出生,包头籍,系“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伙同公司其他股东,以2%-4%不等的高额利率,非法向50多名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人民币1370余万元,由于无力偿还受害人报案。
目前,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记者 常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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