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开车回东莞的邹先生,日前在湖南境内的高速路上遇劫,尔后的经历却是冰火两重天,人间冷暖皆遭遇。身无分文窘迫万分的邹先生等人,在湖南警察的帮助下,湖南境内一路免费畅行。不过到达广州太和收费站时,工作人员执意不肯放行,没收到钱就没得商量。邹先生想把没被抢走的一只手表押在收费站,工作人员却称不知道手表值不值几百元,要他押另一个没被抢走的财产———手机。邹先生拨110,交警和民警到场后均表示“这事管不了”(8月5日《羊城晚报》)。
在湖南高速公路遭劫,身无分文,没法缴费,但是有湖南警方立案并开具被抢劫证明,在湖南高速,邹先生只需要向收费站提供警方开具的被抢劫证明的复印件并签字即可一路免费,而且还得到了湖南警察的吃饭、喝水的免费相助,邹先生感受到了湖南高速和警察的人情的温暖,可是当车开到家乡广州太和收费站,工作人员却不承认这些证明不交钱不予放行,尽管邹先生百般解释、抵押物品并把当警察叫来,但都无济于事,最后打电话让数人送来钱交了过路费才发行。太和收费站的做法这不仅让邹先生感到寒心,也让人们寒心,为什么同是高速收费站,遭遇却是冰火两重天呢?
太和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的做法让人费解、也无法服众。一是不承认邹先生手拿的湖南警方开具的的被抢劫的证明,说:“这个公章在这里不管用!”执意要收费才放行。湖南警方的堂堂的公章,为什么不管用?即使这个公章没有权利让广州太和收费站免费放行,难道不能证明邹先生被抢劫的情况吗?
其二,记者从广韶高速公路公司工作人员口中获知: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其实只是按程序办事,他们并没有权力免除任何人的过路费,就算真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免除过路费,也必须先向上级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才能放行。那么,为什么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不向上级部门请示,求得批准免费,而非要执意收费呢?难道湖南警方的堂堂的公章不管用证明不了邹先生的被抢劫的实际情况吗?或者邹先生的被抢劫以至身无分文,不能缴费一事不算特殊情况吗?太和收费站难道就不能凭此证明向上级部门请示准予免费放行吗?
其实不难看出,太河收费站的人员由于缺乏人情温暖,无视邹先生的苦痛和困难,将执法理解为刻板行事,以至对邹先生被劫身无分文的特殊情况也不予确定,才做出与湖南高速和警方的做法截然相反的事情,才使邹先生体会到冰火两重天的遭遇;而人们从中也看出湖南警方的热心救助困难者,灵活执法的高尚品德。相反,广州高速太和收费站某些工作人员的刻板的做法,虽然获得了区区几百元的收费,看似照章行事,实则缺少了人情温暖,如此做法,让人们还敢在广州高速路上行车吗?
[稿源:红网]
[作者:刘克明]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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