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攸县8月6日讯(通讯员 王牧野 蔡卓敏)周某和刘某因经济纠纷伙同他人非法拘禁债务人华某长达27小时,而受到公安机关的调查。2012年8月6日,湖南省攸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周某、夏某、贺某批准逮捕。
2012年5月,周某欠刘某的债务已到期,但无力偿付,想到曾与自己一起搞过工程的江西人华某还欠自己30万元,周某于是与刘某商量以搞工程为名,将华某骗至攸县,实则逼他还钱。华某被骗至攸县之后,周某和刘某便把华某带至派出所,打算控诉华某诈骗,但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之后,判定这是普通的经济纠纷,不予以刑事立案。
从派出所出来,周某和刘某担心如让华某回家,自己的钱就要不回来了,于是叫上四个朋友强行将华某带至宾馆。在宾馆,坚持自己没有欠债的华某遭到这一伙人的殴打、威胁和恐吓,被逼无奈之下写下了欠条。直至刘某收到华某朋友打至卡上的3万元钱后,刘某一伙人才放了华某。
案发后,非法拘禁华某的刘某、夏某等四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周某和贺某外逃。身在看守所的四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鲁莽行为后悔不已,其中刘某更是为自己因经济纠纷而身陷囹圄而痛心。
[稿源:红网]
[作者:蔡卓敏 王牧野]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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