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6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符玲)8月3日,南海网发表《欲卖防空工程做停车场海口金椰都开发商引众怒》一文。那么防空工程可随开发商意愿随意售卖么?8月6日,南海网记者采访了海口市人民防空办的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人民防空工程也叫人防工事,它主要是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海口市人防办办公室主任林实俊告诉记者,人防工程的建造是按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同时开发商也承担着管理好人防工程的义务。林实俊说,开发商在使用人防工程的过程中,必须保证消防、通风、供水等设施的完备,同时人防工程还有战时需要。
林实俊表示,从国家的法律法规而言,人防工程不允许买卖,人防工程的“使用权”不能发生变化,但开发商可以以租赁的形式出租,擅自出售人防工程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对于有售卖人防工程的开发商,经查证属实,人防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也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车位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若有业主和开发商签署长期出租停车位合同,超出部分(20年)是无效的。同时“转让使用权”也是开发商模糊不清的说法,容易误导消费者,属于“变相出售。”
李君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人防工程是不能出售的,产权也没法转让。只有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地下停车车位,才能合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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