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龙山站8月6日讯(分站记者 张军 通讯员 谢敏)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本店最低消费xx元”……这些屡屡出现的“霸王条款”,一直是广大消费者的难言之痛。不过,从即日起,消费者再遇类似情况,可以向商家讨说法了。8月6日,记者从龙山工商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合同监管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龙山工商局于当天开始在全县揭开整治合同“霸王条款”专项行动的序幕,向合同“霸王条款”亮出红牌。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房屋买卖、房屋中介、住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合同;供电、供水、供气合同;旅游、有线电视、电信服务合同为整治重点,对行业格式合同进行集中清理,及时制止和纠正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对拒不改正的依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坚决予以查处。严查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免除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同时,认真检查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中加重消费者责任,具体包括消费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工商部门表示,行动期间,还将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向经营者反映消费者意见,并以行政告知书、建议书等形式要求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修改,以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稿源:红网]
[作者:张军 谢敏]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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