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夏琼 实习生万谦)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讨论修订《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试行办法》,拟对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行为提高处罚标准,如乱扔饭盒、纸屑这类不文明行为,过去罚款的起步价是5元钱,今后则一律罚款50元。
乱涂乱画
不文明行为
现标准
新标准
乱设户外广告
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按每处5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出店经营
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无照商贩
出场出店经营
处1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拆除或改正,按每平方米2000元罚款,罚款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最高不超过20000元。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
依法取缔后没收非法所得
公共场所焚烧树叶、垃圾
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抛洒污染道路
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一律罚款50元
按被污染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处罚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处罚标准提高为每平方米100元。
制表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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