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系列举措治理
货车超载超限运输
本报讯(记者夏琼 实习生万谦)大货车超载超限乱象丛生,严重影响道路,尤其是桥梁、高架桥安全。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武汉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治理办法》,推出系列举措严管货车超载超限运输。
近年来,我市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现象日益突出。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1次,对公路的损害程度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
黄陂区巨龙大道因严重超限装载沙石料的大型货运车辆碾压,进入市区的半幅道路已严重损坏。超限车还对桥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并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办法规定,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生产、销售,公安交管部门不予登记、发放车辆号牌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办法强调了货运源头单位的预防责任,规定“五不得”:不得为没有号牌或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为不出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为超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违者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每辆次最高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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