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民工丁峰家在苏北的农村,中专毕业后就出来打工了。2010年夏,他在工作期间摔伤,出院后老板对他特别好,管吃住让他在宿舍安心静养。丁峰刚开始特别感激。可一年后,老板却变脸了,不谈赔钱却要赶他走,此时的丁峰总算明白,老板这样做只为拖过工伤认定时限。无奈之下,他求助法律援助律师打起维权官司。
2010年夏,90后民工丁峰跟随老板吴强来南京打工,吴强承诺每月工资3000多元,有宿舍管吃住。同年9月的一天,丁峰在工作期间,因梯子坏掉从高处摔下,导致他的脾脏受伤。住院治疗期间,医药费共花了8000多元,而这中间吴强只垫付了几百元。
出院后,医生要求丁峰休养半年多的时间才能上班。丁峰就找到吴强谈医疗费和误工费。吴强的态度特别好。“你放心就行,现在只要安心把身体养好,我生活费照给,以后给你安排个文职工作。”吴强的话让丁峰特别感激,就在公司的宿舍住了下来,也不提钱的事了。2011年春节时,丁峰给老板打电话问赔偿的事,吴强说年后再安排。
这一等又是大半年,事情一直拖到2011年9月,丁峰受伤满一年之后,老板吴强主动找到了丁峰。“你看现在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我这边实在没有岗位安排,要不结清医药费吧。”吴强这一席话让丁峰不能接受,他要求吴强赔偿,但这时吴强却说丁峰当初干的工程是承包给包工头的,让他找包工头要赔偿。丁峰没要医药费,要求吴强出具了一份证明,证实他脾脏受伤是在给吴强的工程干活期间弄的。
随后,他拿着证明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劳动局、仲裁委找了一圈,他才明白自己申请工伤的一年期限已经过了。此时丁峰觉得完全被老板忽悠了,想要医药费都难,于是在工友介绍下找到了雨花台区法援中心求助。
虽然没法认定工伤索赔,但在法援律师肖芳芳的帮助下,丁峰打了一场人身损害赔偿官司。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吴强赔偿1万多元,丁峰总算如释重负。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系化名)
通讯员 雨援
现代快报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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