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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生产钢筋的国有企业5人偷工减料,将结余的原材料卖掉私分,涉案99万元。孙某等5人被人举报,锦江检察院反贪局侦破了此案。昨日,锦江检察院详细披露了此案。
2011年5月,锦江区检察院反贪局收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成都市某公司加工厂原厂长孙某,在担任厂长期间,有违法行为。该院反贪局非常重视,一起利用公司管理漏洞通过技术手段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活动逐渐浮出水面。据调查,该加工厂原厂长孙某伙同该厂的副厂长、材料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以及材料员五人,违反公司规定,在加工过程中使用较小的模具,使实际加工出来的钢筋直径小于公司标准,而又刚刚符合国家标准使之能顺利通过第三方监理。孙某等五人将多出来原材料隐匿、出卖。所得资金进入加工厂“小金库”,随后孙某等5人及有的一般员工将“小金库”中的非法所得予以私分,涉案99万元。
锦江检察院披露了此案,除孙某正在被另案处理外,其他4人被锦江法院判1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另一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 锦检 成都商报记者 李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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