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昼伏夜出,专偷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的柴油。日前,彭州市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6名被告人因盗窃大货车柴油被判处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罚金。为其销赃的个体户张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11月15日凌晨,彭州市公安局民警巡逻至当地某中学门口时,发现一辆白色奥拓车很可疑。民警将3名男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3人交代曾多次伙同另外3名同案犯,夜间盗窃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装载机油箱中的柴油,并低价卖给一名开汽、柴油零售铺的个体户“老张”。根据3人提供的线索,另外3名嫌疑人及“老张”相继归案。
彭州市法院审理查明,何某等6名无业青年,每次盗窃约100升,总价值9000余元。法院审理于是作出以上判决。
彭法 成都商报记者 王英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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