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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舒城县一男子提起诉讼,要跟妻子离婚,但在庭审现场,妻子小燕竟称,她跟丈夫小建登记结婚时用的是姐姐的身份证,所以从法律上说,自己根本没有跟小建结婚。更离奇的是,小燕还透露,自己把身份证借给了嫂子,而嫂子则拿着小燕的身份证和小燕的亲哥哥办理了结婚手续。
据了解,2001年5月,小建在外打工时与小燕相识。恋爱一年后,因小燕怀孕,小建携小燕回老家举行了婚礼并同居。2002年12月,两人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今年3月份,小建向舒城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和妻子离婚。不过,这场简单的离婚官司,却因小燕的一席话,陡生波澜。
在法庭上,小燕告诉法官,当初她和小建办结婚证时,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用的身份信息是其姐姐的。登记结婚用姐姐的名字,已经够离奇的了,但小燕却说,她家还有一件更离奇的事情呢!据小燕透露,她的身份证也曾被别人借去登记结婚,借身份证的人居然是她嫂子,而登记结婚的对象是小燕的哥哥。原来,小燕的哥哥为了生二胎,先同妻子离婚,再让妻子用小燕的身份证与自己登记领结婚证,从而躲避罚款。
此事曝光后,在让人哭笑不得的同时,也给法院判决带来难题。因为,根据相关法律,针对小燕冒用他人身份证领证结婚,小建只能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此外,因小建与小燕之间没有真实有效的结婚证,两人只能算同居关系。最终,承办法官经过耐心调解,使小建与小燕就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承办法官称,出现“借证结婚”的现象,与相关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技术尚未完善有关。(文中人物为化名)
【延伸阅读】
出借身份证涉嫌违法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落霞 记者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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