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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吕静)昨天,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光明新区“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执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一案。被告卜财武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卜财武原是光明街道办事处执法协管员,负责光明街道南片区的对私设屠宰场(点)、非法屠宰畜禽行为的查处工作。2010年11月,光明执法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钟文广(另案处理)位于街道南片区东周社区专门私宰死、病、残猪的私宰场。事后,钟文广找到原光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队长潘健(另案处理)说情,要其给予关照,并承诺会感谢他。潘健表示同意,在明知钟文广私宰的是死、病、残猪的情况下,仍多次暗示下属人员张广业(另案处理)、被告人卜财武对其关照。卜财武同意关照钟文广,并谈好按每月20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好处费”。卜财武先后4次参与查处钟文广私宰点行动,并在每次行动前给其通风报信。
今年4月10日,光明街道办事处组织联合检查,查处了钟文广的私宰场,现场查获死、病、残猪12头。交执法队处理后,钟文广找到潘健和卜财武说情。潘健默许后,卜财武将查获的12头死猪抛到了钟文广指定的鱼塘,钟又叫人把猪肉捞回卖掉。
4月17日,光明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钟文广等10人立案侦查。5月18日,上述10名犯罪嫌疑人被宝安区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准逮捕。
据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对在屠宰场内提取到的该屠宰场账本进行鉴定:1、出售的猪肉共计23.34万斤,金额共计人民币73.52万元;2、收取加工死猪982头,金额1.98万元。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现场查获的猪肉样本进行了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大肠菌群、磺胺类超标;口蹄疫病毒、圆环病毒、高致病性蓝耳病毒呈阳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卜财武无视国家法律,作为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应对被告人卜财武以食品监管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同时涉嫌此案的潘健将于8月8日在宝安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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