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云南多家媒体报道称,“昆明将向该市滇池流域六个县区的酒店入住者,每人每天征收10元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此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6日,昆明市官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称,此举仅仅是一个设想,还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7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等多项法规进行审议。该草案最为引人注意的是,昆明市人民政府拟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中有一项可能会向赴滇游客征收。“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收取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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