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 记者罗素静、实习生谭婉春、曾庆鹏报道:“商铺停电一个半月,导致我们无法营业,和商铺管理方协商几次,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昨日,租用省城渊明北路“新一佳”商铺开店的“汉丽轩”烤肉超市刘经理反映称,包括“天安食府”在内的几家商户,因这次停电事故,估算有近百万元的损失。
刘经理说,6月14日,因“新一佳”管理的高压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商铺停电40多天,虽然此后“新一佳”用自备设备发电,商铺有了照明电,但还是没办法正常营业。“这40多天里,我们统计共损失了555897.47元,希望‘新一佳’能进行赔偿。”刘经理表示,经过两次协商,“新一佳”只同意赔偿房租和部分员工工资,大概加起来20万左右,这离他们实际损失相差太大。
“加勒比”奶茶店老板表示,因停电奶茶店停止营业了,但“新一佳”只同意退返部分租金,连变质的食材都不肯进行赔偿。
就此事,“新一佳”渊明店负责人卓女士告诉记者,高压设备烧坏是不可抗的因素,公司也没预见要维修这么长时间,对租户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公司正在积极协商中。新一佳超市总部已经给出了处理方案:一是对于小租户,将停电时间定为19天,即从6月14日停电到7月2日发电为止,大租户的停电时间定为44天,停电期间不收租金;二是赔偿有社保资料的租户员工工资,没有的,可附上资料再调查;三是不赔偿营业额和原料变质损失。卓女士表示,公司也在积极和众多商户协商解决此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