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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利
【个人简历】
梁志坚,197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锡林浩特市法院副院长,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现任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检察院检察长。
【治检心得】
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的同时,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对主观恶性较小的过失犯罪嫌疑人进行救助就是其中一种有效手段。
【难忘故事】
2012年2月27日,我院公诉科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妻子在租住房内照顾重病的女儿,全家人都靠他蹬三轮车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郭某被刑拘后,女儿因无钱继续治疗,病情日益严重。
办案干警将此情况向我作了汇报,我立刻组织召开党组会,就如何救助犯罪嫌疑人家庭提出了意见。会后,我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捐款活动,并将捐款及时送到犯罪嫌疑人家属手里。
几天后,郭某家属来到我院,满含深情地读了郭某的信,信中郭某表示一定配合执法办案工作,真心悔过。3月16日,郭某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约定赔付被害人医疗、误工等费用共计3万元。
眼看最后赔付日期一天天临近,郭某妻子找到我院案件承办人,说2万元钱已是借遍所有亲戚才凑上的,剩下的1万元实在拿不出来。办案人员将这一情况向我做了汇报,我仔细考虑后,决定先设法帮郭某协调解决1万元,保证按期赔付。被害人家属拿到赔偿后,为郭某出具了谅解书。法院最终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日前,我院对郭某进行了回访,了解到郭某和妻子都找到了工作,孩子的病也恢复得很好,已经能去上学了。
(整理:本报通讯员张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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