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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成果,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常态化,近日,省纪委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制度的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从反腐倡廉实际出发,健全和实施基层联系点、结对帮扶、专题调研、接访下访、新闻发布、形势政策宣讲、在线交流和“两员”联络制度。要坚持“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联系点做法,分别建立农村、街道、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联系点,广泛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与基层单位、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要与群众诚恳交流意见,诚心接受批评,积极开展专题调研、集体调研,以有效的调研反映民意、维护民利。要坚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值班接访约访,乡镇(街道)纪委和村(社区)监督委员会随访随接,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促进信访问题解决。要认真组织开展“走进纪委”开放日活动,设置纪检监察新闻发布专栏,深入基层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微博、电子信箱等载体运用,抓好纪委书记在线访谈,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进一步拓宽群众了解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要建立实施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制度,定期召开“两员”工作会,创新“两员”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方式和载体。
《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重要职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要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题报告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情况,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通讯员陈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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