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沈靓 杨洁
20岁的湖北女孩熊小姐没有想到,上班途中竟会遭遇“飞来横祸”。
昨日上午7点半左右,普陀区芝川路发生惨剧。年轻女子熊小姐在上班途中,被路边高楼落下的玻璃击中,面部和胸口不同程度受伤,随后被送往附近的宏康医院接受治疗。由于伤势较重,熊小姐或将因此毁容,目前已入院进一步观察治疗。
据熊小姐的舅舅卢先生介绍,昨日上午,熊小姐像往常一样走路去上班,7点半左右,当她走到位于芝川路上的真北新村三街坊小区围墙边上时,突然从高空掉落下一块玻璃,“玻璃先砸到了围墙上,之后再击中了她。”
熊小姐随即被送到附近的宏康医院接受治疗。躺在外科诊室病床上的她,头顶、前额、前胸、鼻子等部位都受了伤。据医生介绍,熊小姐鼻梁骨与左眼部位一道约2厘米的伤口刚缝合,胸口还有一道1.5厘米长的弧形伤口,此外还有脑外伤。有毁容的可能性。
在事发地现场的马路上,一条约2米长的血迹已经被晒干,血迹边上还散落着一些玻璃碎片。
据真北新村三街坊小区一位居民表示,玻璃是从该小区1号楼(共有20层)的某处掉落,但具体位置说不清楚。记者发现,该栋楼的几层楼面都有多扇窗户的玻璃缺失。
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马文斌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建筑物的玻璃、外墙等都属于建筑物的附属物,脱落倒塌导致人身损害,有相当一部分法院会认为这个构成共同危险行为,要求2楼以上的人凡是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均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