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据皖江晚报报道, 8月6日,记者从马鞍山市民政部门了解到,《马鞍山市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近日出炉,明确由民政部门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将在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事项、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面享受优先待遇。
《办法》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设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和举报裁定等工作。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委员由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推荐,民政部门聘任。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由高至低分5A至1A共5个等级,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按照规定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年度检查时,可简化年度检查程序。
据了解,此项评估活动将于今年下半年展开。(柴胜松、赵林云、汤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