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湖南)8月6日电记者阮占江通讯员刘亮李秋凤胡某、贺某等5名冶炼厂内务工人员及1名社会人员相互勾结,将厂内盗来的铅锭、铅渣,用车偷运出厂转卖,共计盗窃铅锭、铅渣9.6吨,价值158880元。8月6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胡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7月3日至4日,公安机关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贺某、李某、谢某、刘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各犯罪嫌疑人均对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从2012年1月至5月间,胡某、贺某共参与盗窃装运铅锭、铅渣13起,共盗窃铅锭、铅渣9.6吨,经鉴定价值158880元。其他人分别参与了不同次数的盗窃,刘某、彭某、夏某等3人仍在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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