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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淮南市已经建立各级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个。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组织9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1个;其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个。2011年至今,全市调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共计2356起。其中,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861起;调解医疗纠纷122起;劳动争议调解13起;其他行业性专业性纠纷1360起。
《淮南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进一步强调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以保证其中立性和公益性。由于仲裁、调解是属于第三方介入,其公信度高,公正公平,且处理纠纷成本低、时间短,可以极大方便医患双方,有利于快速有效地化解医疗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预防并有效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从而进一步缓解了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各县区均成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利用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和来访咨询人员,不断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民事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工作,使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接受和认可调解,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全市交通事故调委会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成功率达95%以上。
同时,市司法局主动联系市人社部门,明确行业主管机关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筹建责任单位,即人社局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建主体单位,司法行政部门为业务指导部门,由市人社部门加强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的筹建与指导工作,确保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有序稳步地推进。(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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