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记者冯艳辉 通讯员张延军 牛玉倩)很多驾驶人出交通事故后往往不知道该具体怎么办?为了引入社会调解力量,迎合不同人群的需求,昨天记者获悉,淄川交警大队率先在全省推出“五位一体”交通事故调解处理方式,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化调解工作效果显著。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逐年递增,交通事故数量也有上升的趋势,为了适应不同人群的调解方式,淄川交警大队推出“五位一体”交通事故调解处理方式,即:民警行政调解、司法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巡回法庭调解、自行协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淄川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为了给驾驶人提供方便,专程设置了法律援助中心和仲裁调解办公室,”这5种调解方式各有各的优点,比如仲裁调解,周期短效力快,调解结果还有法律效力。”采访中淄川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生活困难又出事故的驾驶人,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这里都是处理交通事故经验丰富的律师,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费用上都有照顾。”另外,人民调解员也都是请的法院的老法官和退休的交警、律师,出事故后驾驶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处理方式。
同时,淄川交警大队重点加强了五种调解模式的并重发展,确保群众调解方式选择的多样性,针对不同案件特点积极建议群众选择适合自己的调解方式,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过程的公平、效率、经济的原则,在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于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