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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高利吸储 还不了老板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7日11:16  北方新报 微博

  记者从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获悉,该分局破获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高某、任某控股的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3家关联企业为平台,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借款或者变相借款。目前,已查证的涉案总金额约1370万元,查证受害人数已达50余名。高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拘。

  据青山区有组织犯罪中队中队长韩飞介绍,高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手段主要有三种:直接借款、由中间人向他人借款、以更大投资为名诱惑他人拉长放款期限。

  据了解,高某与其他3名合伙人先后成立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某为法人代表,之后又成立装潢、传媒及汽贸公司,为吸引眼球,他们将公司合称为“某某企业”四处打包宣传,并将企业名称印在公交站牌上。自2011年2月以来,高某等人以投资公司及其多家关联公司经营、投资需要资金为由,向公众大肆直接或间接借款,并向借款人承诺付2分月息。不仅如此,高某等人还向他人承诺,只要为公司介绍借款人,中间人就可以拿到3厘月息,如此诱惑之下,很多人将亲朋好友介绍放款,有的人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存款拆成两三份,安在亲朋好友的头上赚取更多利息。

  高某等人社会关系较广,通过种种关系从石拐区弄到一块土地。约定借款期限到了,高某等人便抛出石拐区项目这个更诱人的诱饵,说服借款人继续在公司放款。至案发时,仅有400余万本金归还了借款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仅高某一人就有10余张银行卡,几乎各个商业银行均有。向别人借款,往往由对方直接向其账上打钱,收到银行通知到账的信息后,他即与对方签订合同。

  今年以来,高某等人营造的高回报项目遭遇越来越多阻碍,甚至已成海市蜃楼,7月初,大股东任某的死亡,加剧了这座无基巨塔坍塌的速度。无力还款的高某最终于7月29日晚向青山区刑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高某今年53岁,包头人。经青山区公安分局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高某伙同其他股东成立公司后,注入资本1000万元,其后迅速抽逃,其“资金雄厚”完全是假相。当日,高某被刑事拘留。目前,涉案企业已经关停,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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