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攸县8月7日讯(通讯员 刘思思 贺晓鸽)装成老板购买香烟,8个月时间诈骗香烟18条,最终“三进宫”。8月7日,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南省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至法院。
龙某为攸县新市人,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2009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1年8月3日上午10时许,龙某大摇大摆的来到攸县网岭镇一家宾馆,找到店主陈某说:“给我开间房,一会儿我会叫朋友来房中打牌,你拿两条和气生财香烟、三条蓝硬盒芙蓉王香烟给我,我要发给朋友。”陈某看龙某的一身装扮,心想这肯定是位大老板,不能得罪,立即将五条香烟如数拿给龙某。龙某又要求陈某送其去镇上一个茶座,谎称:“你送我去镇上的一个茶座,我有朋友在那里,我让他们付钱给你”。陈某对龙某的话信以为真,当陈某送达龙某至茶座后,龙某趁陈某在外面等候的时间,从茶座后门逃走了。
随后,在2011年8月至2012年3月的这8个月时间里,龙某以相同的手段共诈骗三家宾馆、一家副食店里和气生财香烟11条、蓝软盒芙蓉王香烟1条、蓝硬盒芙蓉王香烟6条零4包,价值共计8712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思思]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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