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韩希):记者从7日在广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做好对河道采砂的管理,广东制订《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下称新《条例》)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2005年1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实施以来,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从无序滥采到有序开采、从审批发证到公开招投标、从多头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变。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东省河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上河砂开采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原来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客观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河砂市场监管体系。
新《条例》从原《条例》的32条增加到35条,修订30余处,其中新增条款10条,不仅修订完善了相关条文,而且补充了多项重大制度,全面反映了河道采砂管理的实际需要。
近年来,虽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严厉打击,但采砂的高额利润使乱挖、滥采、超采河砂现象十分严重,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暴力抗法行为屡屡发生。为此新《条例》加重对违法采砂行为的处罚力度, 从原《条例》规定的最高处罚额度的30万元提高到新《条例》的100万。
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还包括下放河道采砂权的审批权限,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规定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河砂开采权,取消河道采砂此前实行的申请许可(即直接审批发证)和招标许可并存的"双轨"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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