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韩希):《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6日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两个新办法实施以后,广州市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的居民,每人每年最高的医疗救助可达到14万元。
两个新办法的主要包括,将困难群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年度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达到或超过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仍需住院或门特治疗的本市居民其救助标准按相应比例报销:在5万元以下的,按50%报销;5—10万元按60%报销;10万元以上按70%报销,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另外,为体现对儿童和老年人的关怀,儿童和老年人报销比例相应提高了10%。
为解决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从2009年开始,广州市实施《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医疗救助体系,解决困难群体和因病致贫市民的医疗问题。新的《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涵盖面更广,将在本市大中专学校就读的外地困难学生,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的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家庭经济困难职业病人都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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