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歌画/李华
据《北方新报》报道,康先生在呼和浩特市金沙快捷主题酒店开了一间钟点房,结账时索要发票,对方称钟点房不提供发票,他认为这是明目张胆地偷税漏税。酒店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酒店规定,对钟点房入住方式不提供发票,因为价格已经非常低了。对此,康先生入住前,他们已经告知了,但是他退房时又索要发票,酒店也没有办法。
如果从潜规则层面判断此事,康先生似乎有些耍刁不亮堂。酒店提供了低廉的价格,而且事先告知这是以不提供发票为前提的。你如果入住,就算是接受了酒店的条件。住完店要退房时,突然又来了这么一手,还惊动了媒体,怪不得酒店工作人员颇感无奈,甚至还有些委屈。但我们要说,康先生这刁耍得好!商家开具发票是法律规定的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脱。商家可以采取各种灵活的营销手段吸引顾客,但是不能违反相关制度。低价揽客不开发票,双方都得了实惠,可是国家的税金就这样被“优惠”掉了 ,这种行为拿不上台面,更于法不合。
时下,不少商家为了避税,给予消费者些许优惠以抵消发票。希望消费者别碍于情面,该耍刁时就耍刁,算是给商业环境打扫卫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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