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新田县信用合作联社盗用我的身份证信息给别人贷款
红网长沙8月7日讯(记者 吴庠)湖南新田网友陈先生日前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投诉,因遭遇当地信用联社“被贷款”,自己“莫名”欠下5万元的巨款,为此上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给其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获悉此事后进行了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下岗、撤职处分,并及时申请撤消了陈先生的不良信用记录。
网友“被贷款”欠5万进黑名单
陈先生发帖投诉称,前段时间,他被广东省的一家银行录用,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后,用人单位要求出示个人信用记录。他在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出个人信用记录后,不由得大吃一惊,征信系统查询结果显示——2006年6月,他在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设机构金盆圩信用社贷款3万元,加上本息目前已欠下5万元。
由于一直没有还款,该项不良贷款已被收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陈先生对此是又气又急,“我根本没有贷什么款,怎么会有不良贷款记录呢?”当天,陈先生就致电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回答称“是有人违反了操作程序,但个人信用不良记录需要你自己去申请消除。”
审批不严相关责任人遭下岗、撤职
无奈之下,陈先生遂向红网“消费维权”频道(http://315.rednet.cn/)发帖求助。此事经红网记者转交,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立即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联社下设机构金盆圩信用社,于2006年6月6日发放贷款3万元给“陈建军”。由于该地区名为“陈建军”的有3人,工作人员疏忽大意误将该笔贷款信息,注册到没在该社贷款的“陈建军”个人信息中,导致该用户出现不良记录引发投诉。
根据《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办法》,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此事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该笔贷款包收责任人李某被责令“下岗收贷”,该社负责人陈某贷款审批不严给予撤职处分。
信用社“有错必纠” 获投诉人称赞
此外,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7月27日,向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报信息注册错误资料,并已于7月30日消除了投诉人陈先生的个人信息不良记录。陈先生获知处理结果后,对新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有错必纠”表示满意。
[稿源:红网]
[作者:吴庠]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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