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实习记者石悦)8月4日,读者李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称:“我的一个亲戚在工地施工时受伤,由于施工承包方包头建工停止支付医药费用,他已被医院停药,希望贵报给予关注……”
当日17时左右,记者见到了施工中受伤的杨先生,杨先生的女儿向记者介绍:“我父亲主要负责工地外围墙体的打磨工作,7月10日,我父亲在施工过程中不慎从三楼摔落受伤,随后被工友送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经诊断,我父亲颈椎、腰椎多处骨折。从8月1日起,由于施工承包方停止支付治疗费用,我父亲已经被停药4天了,我们希望施工承包方能够尽快支付治疗费用,让我父亲能够继续得到治疗。”
随后,记者同伤者家属来到位于世纪七路与金桥一路交会处南口的一处城中村改造施工项目工地,找到主管的包工头刘明,他对记者说:“我们第一时间就把伤者送到了医院抢救,押金和手术费都是我垫付的,住院前后总共花了6万多元。”他向记者出示了伤者家属向他打的欠条和医院开具的发票。当被问及是否知道杨先生由于拖欠治疗费用已被医院停药的事时,他表示不太清楚。对于如何解决也没有说清楚。经过记者数次询问,该工地一位姓刘的总工程师出面表态:“先救治伤者,花多少钱工地出,待伤者痊愈之后再定责任。”
记者了解到,杨先生目前已经重回医院接受治疗,工地也开始与伤者家属协商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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