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集法宣 实习生 黄紫虹)陈老伯牵着耕牛过马路,耕牛被一辆大货车撞死,老伯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日前,在集美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老伯与货车司机达成调解协议,获得万元赔偿。
陈老伯家住国道边上,1月的一天下午,陈老伯牵牛回家,突然,一辆大货车朝他冲过来,老伯躲过一劫,身边的耕牛却被撞死。
经集美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认定,大货车司机驾驶时,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司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陈老伯不负事故责任。
保险公司认为耕牛的损失应以其重量及牛肉的成本价计算,也就是五六千元,而陈老伯提出的耽误春耕的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应予以赔偿。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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