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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的《2012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5亿元资金,专门用于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的实施。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部门指导、技术培训等综合措施,支持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初加工设施。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2年补助项目的实施区域是河北、内蒙古、吉林、河南、四川、云南等11个省区和新疆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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