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7日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为了做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管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
地方将于9月15日前上报
此前,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确立了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国管局近日联合国务院法制办下发通知,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方案,于9月15日前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有望今年10月前出台
今年两会前后,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意见明确,这项工作由国管局、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等负责。
记者了解到,为了配合条例实施,公车改革方案有望在10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前出台。
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公布相关信息的98个中央部门的“三公”各项支出当中,公车相关费用比例最大;超过36亿元用于购置新车、车辆运行与维护,占“三公”总数约60%。在当前各地城市为了治堵对私家车采取限牌限行的背景下,庞大的公车总量成为众矢之的。
据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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