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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顾威)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赵国红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上提出,要抓住工资集体协商这个“牛鼻子”,在提质扩面上下功夫。
赵国红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处于基础性、关键性的重要位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坚持由偏重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不断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为此,劳动关系三方要以工资集体协商为着力点,在提高合同质量上狠下功夫,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赵国红强调,在工作领域上,要突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性地位。在协商程序上,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保障措施上,要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有利条件。
赵国红要求,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域、行业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为推动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实现职工民主权利搭建平台;要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实体化运作,各级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探索“上代下”、“上参下”、“协商层级上提、签订合同下移”等协商方式,促进企业开展“二次协商”。企业联合会、工商联要在特征明显的行业,推动建立覆盖广泛的行业工会组织,为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奠定组织基础。
赵国红提出,在协商程序上要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源头控制关,实现起步“两必须”。行业和企业必须建立调研制度,摸清工作底数;必须建立预商制度,广泛听取劳动双方意见,协调双方立场,制定《协议草案》,为正式协商做好准备。二是把好过程规范关,做到要约承诺程序、集体协商程序、草案预审程序、审议通过程序、审核公布程序、备案审查程序“六规范”,保证工资集体协商有序运行。三是把好协商质量关,实现岗位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岗位劳动定额“三具体”。四是把好履约监督关,实现合同履行的评估情况、年终合同履行结果“两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对拒不执行协议的,劳动监察部门要依法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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