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正在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前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局长柳伟表示,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具体征收办法,要等《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后,才能制定出包括征收方式、标准、对象、范围的相关办法,并按照程序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意见后,报昆明市政府审批。但截至目前,《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尚属草案,并未正式颁布。
也就是说,“收费计划目前正在报请有关方面审核通过”的说法当然也属无稽之谈。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