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张士海
因不满意现有工作,便提前辞职,结果被老板扣了500元钱,为弥补损失,竟将老板的手机偷走。8月1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许福生被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2月,许福生来到淮安市一家企业打工。今年4月19日,因嫌工资太低,许福生向老板陈某提出辞职。陈某告诉许福生,按照合同规定,他的工作时间尚未到期,所以许福生来淮安打工报销的车费500元钱要在工资里扣除。随后,许福生去会计处结账时,发现果然被扣钱了。他对此心生不满,决定报复。当天晚上11时许,许福生乘陈某熟睡之机将其手机偷走。第二天,陈某发现手机失窃后报警,许福生被抓获。经鉴定,许福生窃得的手机价值2700元。
(张士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