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赟 毕军 罗建华
【云南:弥勒县检察院】
【定格】从强烈抵触到主动与检察干警交流看法,当事人的转变让干警们更有信心了
一个小小的检察室能做什么呢?带着这个问题,云南省弥勒县检察院派驻弥阳检察室不断思考和探索,短短半年时间里,弥阳检察室的干警通过不懈努力,真正接上了“地气”,融入了当地群众的生活,成为检察机关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7个社区,22个村委会,160个自然村,207个村(居)民小组,10.41万人,弥阳检察室位于弥勒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乡镇——弥阳镇,这里也是各种矛盾较为集中的乡镇,为获得群众更多的了解和支持,弥阳检察室坚持走村入户,与群众“零距离”接触。
“检察室是干什么的?”每走进一个村寨,都有村民这样问道。“我们是县检察院派驻弥阳检察室的,我们的职责是受理辖区内的职务犯罪线索,接受群众举报、控告、刑事、民事申诉等。”检察室工作人员一遍又一遍地向群众介绍着。5月14日,弥阳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了解到,弥阳镇夸西村委会小水塘小组村民海洪林、武占先擅自在集体林山上开垦林地种植玉米,弥阳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依法对二人发出《停工通知书》后,两人一直拒不执行,林业站准备组织工作人员上山强制铲除他们栽种的农作物,且产生的费用由二人承担。为避免引发矛盾,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检察室积极与林业站领导沟通,查看处罚决定,并两次深入小水塘村寨、林地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当地村民的看法。他们了解到,海洪林、武占先平时的表现较好,此次开垦林地是受利益驱使,检察室干警先后3次与两人沟通联系,耐心讲解毁林对环境的危害性及法律的相关规定。从强烈抵触到主动与检察干警交流看法,海洪林、武占先二人的转变让干警们更想加把劲,把矛盾彻底化解。经过检察室干警的努力,二人表示愿意自己动手铲除私自开垦林地内种植的一切农作物。现在,海洪林、武占先已将林地内的农作物全部铲除,且在林地内栽种了部分柏树苗。
从教育、制度、监督等环节入手,以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沟通协调、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弥阳检察室为维护当地和谐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检察人员不忘大力推进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使基层干部、群众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形成基层预防合力。
(本报记者何赟 通讯员毕军 罗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