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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申诉人送来锦旗
7月6日,原海南东方学校的教职工代表王老师为美兰区检察院送来了一面锦旗。
2011年5月初的一天,17名原海南东方学校教职工到海口市检察院反映学校拖欠其工资的情况,海口市检察院将该执法监督申诉案件依法交由美兰区检察院办理。承办检察官了解到,2005年海南东方学校被教育主管部门注销了办学资格,此时该校拖欠教职工工资共14万余元。教职工就该校拖欠其工资先后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在学校财产处置时优先受偿,但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为此,教职工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判决生效后向琼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海南东方学校所欠债务较多,该学校遗留的财产已因其他债务被法院执行分配,教职工的债权未能实现。
该院民行部门受理该案后,办案干警首先安抚几位申诉人过激的情绪,并深入了解案情,针对学校及其开办单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就如何保障申诉人权益积极寻求可行的解决途径。同时,该院及时向琼山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并多次与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在该院与琼山区法院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司法救助等方式解决了申诉人的诉求,将14万余元救助款全部发放到位,保障了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7月6日,教职工代表给美兰区检察院送来一面写有“尊师重教执法楷模”的锦旗表示感谢。
案件处理妥善后,办案检察官对该案反映出来的教师维权问题进行研究探讨,针对同一类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普遍现象进行类案监督,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巩固监督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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