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左燕东)从明年1月1日起,职务犯罪案件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必须同时移送全程录音录像资料,没有移送的,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原则上不予受理。这是记者从8月7日举行的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的。会议同时强调,“对因不能提供录音录像资料而导致严重影响庭审效果的,检察机关将追究办案检察官的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7年就曾规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必须认真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同步录音录像”从部门规定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对侦查措施的法治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官讯问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实际是使用视频录像的方式记录了嫌疑人真实、连续的语言表述,还原了讯问现场,不仅可以起到“加固”证据真实性的作用,避免无理投诉和诬告,同时也是对刑事侦查权的约束,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
今年1月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职务犯罪800件1108人,同比分别上升56.9%和54.7%。下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着眼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煤焦、民生、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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