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评论员佘宗明
渭南的陕E00000车4年违章931次,引起关注。近日,又有网帖曝,安康的陕G00000也很“牛”,交通违法85次有45次免交罚款。对此,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应,网帖内容属实,安康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警告处理”,并非没处理。(8月7日《三秦都市报》)
“G00000”的拉风牌照,85次违法45次免交罚款,两重看点叠合,难免引发“重权轻责”的暧昧想象。不是舆论“嗅觉”敏感,而是违章免罚太过蹊跷。在罚则明晰的执法语境下,若这45次免予罚款合乎情理,那么,想必民众也不会没来由地激愤。正因悖逆了民众的基本观感、是非判断,它才会被扣上“牛”的帽子,才会引起一片声讨。
违章屡次被免罚,执法尺度之松,令人瞠目。而执法疲软,后果显而易见:隔靴挠痒的惩责,非但没有震慑力,还纵容违规的愈演愈烈。当地交警部门称,免交罚款不等于“没处理”,安康对轻微交通违规可“警告处理”,也就是口头批评。“轻微”标准,是“超速不足20%”等。言下之意,就是对G00000车辆的“宽大处理”,不过是种常态化的处理方式,无关“额外关照”。
这般说法,难消公众疑窦。就直观感受而言,能坐拥G00000座驾的,恐怕也是“有身份的人”。毕竟,“0”号牌总习惯性对应着“特殊人士”,俨然是种身份符号。因而,当违章免罚的运气,降临到它身上,自然会跟“特权”产生或然的关联。
交警到底是对G00000车主“特殊关照”,还是按规章行事,不好说。当事车主有多少次违章,属于交警说的“轻微违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境下,我们无从得知。可至少从坊间态度来说,它有些“不合常规”。
不过,就算它合乎规定,交警是对所有车主“无差别对待”,“违章免罚”也难言合理。充其量只说明,现有规则尚有漏洞,让违章者有机可乘。若罚则成“罚酒三杯”,惩治乏力几成必然。
执行效率、惩治力度,是评判交通罚则的两个维度。若违规了,只是口头教育一番,象征性地处理一下,那又怎能以儆效尤?再者,酌情轻责,应有明晰的处理标准。“轻度违规”等,有太大的阐释空间,谁知道,它是否会成执法尺度模糊的幌子?
违章屡次免罚,体现了执法分寸的失衡。其肇因,究竟是“选择性执法”,对某些人“特殊关照”,还是规则本身有漏洞,留下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暂且存疑。追根溯源,恐怕还得掀起“违章免罚”的盖头来,让公众看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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