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玉
近年来,地方政府似乎偏好起拍电影,背后则隐含“营销城市、推广旅游”的共同诉求。江苏苏州的《蟹蟹侬》、江阴的《底色》等,或已开机或已上映;放眼全国,各地本土电影也都一一亮相。记者曾咨询拍本土电影成本花费,多个地方政府却讳莫如深,不是“不太清楚”就是“暂不向媒体公开”。(8月7日《新华日报》)
官方背景浓厚的“本土电影”,能否称为电影,其实值得怀疑。将之名曰“宣传片”、“软广告”,也许更为恰当。毕竟,在公众固有思维内,在地化、独立性,才是电影的应有属性……时至今日,新语境下的本土“电影”,俨然有了延伸。这或许让观者难掩遗憾,因为职能者的介入,一定程度垄断了本土文化代言者的资格;但另一方面,僵硬的地域传播模式,被“电影”等新尝试取代,未尝不可视作进步……
城际竞争加剧的时代,地域包装、形象传播等,越发成为显学。有此大背景,视听体验极佳的“电影”成宣传载体,未尝不可。众所周知,“电影”天然带有双重性。它既如报章、电视、网络一样,是信息载体的一种,因而极富工具价值;同时,某种意义上,电影本身就是“新文体”,内涵着特有的叙事规范、表达技巧,此为它的文化价值……正是此类“兼而有之”的特质,使得电影在“城市营销”中,得以迅速走红。
有别于传统手法,“本土电影”所摆出的,是一种“不经意间自炫”的姿态。其中妙处,或可用“植入广告”类比:明线上在讲一个故事,暗线中却不时流露出对某“对象”的认可与赞美——营造意境、兜售美感,比直白的标语、拙劣的“叫卖”,终究有格调、有效果得多。以此量之,地方政府现在更多仰赖“本土电影”,至少体现出“品推”理念的“现代化”。
只是,审视“本土电影”利弊,从不应把“城市营销效果”,作为唯一评价指标。从源流来说,电影本是民间的艺术,“本土文化”更是当地人的资源。官版“本土电影”中隐约的“独家代言者”的角色设定,是否吞没了民间话语?因为,当职能部门以渠道优势,强势推广自己的“作品”,源自市民阶层的、真实而温热的“声音”,多少要被湮没。
除此之外,官方色彩的“本土电影”,对创作资源、渠道资源的强势“集聚”,势必抽取市民文化的活力。最坏的格局是,官方发声狂飙突进,民舆立场无奈退化。“有所进、有所退”,职能者力撑的本土电影,势必要在两难全的困境中,实现自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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