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内蒙古电(通讯员 陈美芳)身为报账员,却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农民的89000元社会养老保险金截留挪用,近日内蒙古土左旗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罗某提起诉讼。
据了解,罗某,男,高中文化,群众,系土默特左旗三两乡人,2011年5月上旬至2011年11月底,根据土默特左旗北什轴乡三两区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部署,罗某作为报账员在协助三两区域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西厂克村村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收缴纳费的具体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村民的部分养老费共计89000元擅自截留挪用,部分供他人使用,部分归自己使用,均超过3个月未还,案发后土左旗检察院追回285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身为报账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89000元,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第384条之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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